青白江新闻:扎实推进“质量强区” 我区设立区长质量奖

发布时间:2018-01-20 09:0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扎实推进“质量强区” 我区设立区长质量奖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18-01-19 10:01| 发布者: 秦才军| 查看: 74|原作者: 吴静 摘要:近日,区政府正式下发《成都市青白江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决定设立最高政府性质量荣誉——青白江区区长质量奖及区长质量奖...
2018-01-19 10:01| 发布者: 秦才军| 查看: 74|原作者: 吴静

摘要:近日,区政府正式下发《成都市青白江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决定设立最高政府性质量荣誉——青白江区区长质量奖及区长质量奖提名奖,每两年评选一届,进一步引导全区各行各业学习并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育更多具有产业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青白江产品”“青白江服务”品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近日,区政府正式下发《成都市青白江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决定设立最高政府性质量荣誉——青白江区区长质量奖及区长质量奖提名奖,每两年评选一届,进一步引导全区各行各业学习并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育更多具有产业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青白江产品”“青白江服务”品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为确保区长质量奖的含金量和信誉度,青白江区区长质量奖将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建立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区长质量奖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重大质量问题,被监管部门查处,或服务对象(用户、顾客)对其产品、工程、环境、服务等有重大质量投诉并查证属实的;各级各部门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严重经营性亏损的;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撤销其称号,收回奖杯、证书和奖金,纳入信用管理并向社会公布,4年内不得参加区长质量奖评审。

 

  区长质量奖不超过5名,提名奖不超过10名。区政府对首次获得区长质量奖和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并颁发奖杯和证书。

 

 

来源:新青白江报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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