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哪些红线不能碰(2)

发布时间:2017-12-14 09:1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哪些红线不能碰(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两个办法划分了清晰的主体责任。《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作为我国首部全国层面统一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党内法规,坚持问题导向,...

两个办法划分了清晰的主体责任。《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作为我国首部全国层面统一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党内法规,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机关事务等管理部门职责分工,按职履责、分工协作,主管本级、指导下级;提出权属统一登记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推动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党政机关作为使用单位,按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与之前的管理办法相比,提出了全面实行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的办法,强化配备、使用、处置等全流程管理,要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对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规定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列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预算。两个办法的出台使得党政机关的用房用车管理主体更加明确,管理的主体责任更加清晰。

两个办法明确了精准的监督责任。《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坚持惩防并举,突出强调全方位监督,进一步明确了监督责任。该办法建立健全内外结合、上下联动、惩防并举的综合监督体系,除内部自查、部门监督外,办法提出建立巡检考核制度,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政府绩效考核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分别针对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列出违规清单,照单究责,动真碰硬、失责必究。《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从三个方面强化对公务用车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监督问责,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是编织一张监督网,明确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加强对主管部门监督,增加了针对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违反编制、标准管理等5个方面的问责情形,体现出管车人也要受监管的思路理念,确保依规履行管理职责;三是加强对使用单位的监督,较为全面地细化了针对使用单位的问责情形,涉及9个方面,涵盖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处置、经费支出等全流程、各环节,实现公务用车违规违纪问题问责无死角、全覆盖。

3 提供了具体可行的实施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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